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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乙四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Z-CZGC-19004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乙四街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工信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干雾海河及春明湖园林景观工程乙四街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长德新区。

  2.3 招标内容:乙四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北起长德甲二路,南止于长德快一路,道路全长2662.323m,宽40m(6m人行步道+12m行车道+4m中央分隔带+12m行车道+4m人行步道),雨水管线(D500承插式Ⅱ级管,D600-D1200平接式钢筋混凝土Ⅱ级管)总长3457.6m,污水管线(D500-D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式管)总长2552.52m(含预留管)。对以上建设内容进行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5758.8585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成果要求: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投标单位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具备近三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项目经理本人到开标现场验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单项合同5000万元以上公路或道路工程相关业绩,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财务状况: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原件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企业同类或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月30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德新区金汇大路1001号金融大厦11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联 系 人:贾工

  电    话:0431-896306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431-81696339

  监督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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