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长春轩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慧城公司合同纠纷案财产保全担保项目
采购人:吉林省慧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及范围:慧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东港市江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吉林省沈达江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沈延柱、顾秀凤、沈重、魏巍、沈瞳、史洺羽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约为人民币1021891571.89元。现需担保公司为我公司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并向法院出具担保函。
最高限价:357662.5元(含税)
采购方式:询比价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要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及审计机构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要在长春市中级法院担保服务入围名单或提供的担保函能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诉讼案件承认可用有效。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至案件结束为止。
开标地点:龙翔集团4019会议室
开标日期:2026-02-12
联系人电话:王光 19990520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