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造价咨询
采购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及范围:
1、工程规模:工程用地面积29585.00㎡,建筑面积65048.19㎡(其中地上50531.27㎡,地下14516.92㎡),园区绿化面积9683㎡,道路及停车面积12344㎡。
2、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鑫盛嘉园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查形象进度造价及月计量,确定进度付款;审查现场变更和签证,确定价款的调整;协助委托人确定设备和材料价格;及时提供造价管理方面的信息,为委托人预测投资趋势和动态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其他有关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业务。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计划等;协助委托人编制目标成本,及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协助;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其他有关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业务。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0.50
采购方式:内部招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独立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来(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相关项目业绩。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来(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财务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7.外省入吉企业需完成入吉信息登记。
工期或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结算完成且结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结束止
开标地点:龙翔集团4019会议室(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2415号)
开标日期:2026-03-30
联系人电话:刘宏伟 1810049187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83707037@qq.com,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备注公司名字及联系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